别让火花变“祸”花 一次违规操作男子被行政拘留12日
2026-04-24 10:38:05          来源:北塔区融媒体中心 | 编辑:袁甄 |         

动火作业具有

高温灼烧、火花飞溅的

高风险特性

如若违规操作、防护缺失

哪怕一丝一毫的疏忽大意

都可能诱发不堪设想的安全险情

3月23日14时59分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建港路

一在建工地发生火灾

当地消防救援部门接到报警后

立即调派16辆消防车

71名消防救援人员

赶赴现场处置

经过消防救援人员奋力扑救

15时54分明火被扑灭

无人员伤亡

经调查

此次火灾事故的起火原因系

作业工人郑某某

在进行电焊作业过程中

未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作业产生的高温焊渣掉落后

引燃了屋面排水沟内的可燃物

进而引发火灾

此次火灾

过火面积约120平方米

造成建筑立面铝板、玻璃

防水层等物品被烧毁

直接财产损失32000元

4月6日

公安机关依法对郑某某

给予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心存侥幸,事故必至

事后悔恨,平安难再

违规动火的风险隐患

往往就潜藏在

麻痹大意与侥幸心理之中

动火作业属于高危特殊作业

高温、明火、易燃风险

贯穿作业全过程

作业期间必须严格遵守

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杜绝疏忽松懈与违规操作

相关要求在我国法律法规中

均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规定: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


第六十四条规定: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动火作业规范化安全实施

需多方协同管控、

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

管理单位应严格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全面强化动火作业全流程审批管理、

现场安全监护及风险动态管控

作业人员须坚持持证上岗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规范开展现场作业


唯有各方履职尽责、严守安全底线

才能从源头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对此蓝叔特意为大家

准备了一组动火作业安全提示海报

一起来学习



责编:袁甄

来源:北塔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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